據新華信用貸款社電“對於殺死醫生等嚴重侵害醫生權益的犯罪行為,人民法院會對其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程新文昨天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網在線訪談時強調的。
  據瞭解,最近各地相繼發生一些醫患糾紛,有的“醫鬧”甚至殺死醫生或者押著醫生游街。對此,程新文指出,“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呈上升趨勢。我們也註意到,有些患者在解決醫療糾紛過程中採用過激的方式維權。人民法院和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其違法花店乃至犯罪情節的輕重,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處理。”
  程新文強調,對於殺死醫生或者押著醫生游街等嚴重侵害醫生生命權、健康權和人格權的犯罪行為,人民法院會對其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將通過民事二手餐飲設備審判活動依法維護患者和醫方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構成犯罪“醫鬧”行為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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